2016年,白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围绕创新发展的理念,积极探索调解仲裁工作新方式。截至一季度末,市仲裁院共接待法律咨询群众690余人,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40余件, 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65.00万余元。
推行“柔性调解”,给力化解纠纷。创新推行“柔性调解”服务机制,通过推行劳动人事争议案前、庭前、庭后调解三项制度,多措并举促进劳资双方实现“双赢”。对争议事项简单、明了,诉请标的数额少的案件在立案前,采取“电话调解”、“面对面调解”、“书面调解”等方式,由办案人员主动联系职工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调解,使简易案件迅速得到解决。
实行“和谐仲裁”,提升办案效能。牢固树立“和谐仲裁”的理念,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深化便民服务举措,推行“三心、三公开、四快”仲裁服务。对待法律咨询的群众,坚持做到热心接待、耐心倾听、诚心解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做到组庭人员公开、审理程序公开、仲裁结果公开;对于诉求合理的案件,坚持做到快调、快立、快审、快结。
建立“联动报警”,发挥裁审衔接作用。加强与信访、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人民法院之间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对出现因劳动争议引发的纠纷问题能做到预先感知、提前化解,形成工作合力,努力破解长期困扰调解仲裁工作开展的基础性、根本性难题,为调解仲裁工作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2016年5月,白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正在对申请人徐某与某发展有限公司因确认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案件进行着开庭审理。庭审中,仲裁员根据申请人的陈述事实和理由及被申请人的答辩,严格按照仲裁庭调查、举证质证、归纳焦点、双方辩论、征询意见的程序,通过采取问,即围绕申请人的基本诉求及被申请人的答辩内容,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问题,以了解和确认案件的基本事实;验,即针对双方提供的证据,通过举证质证的方式,确定证据的关联性和真实性;听,即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展开辩论,达到辨明是非、化解争议、以理服人、疏导情绪的目的,也作为辨别事实真相的重要手段;询,即在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双方矛盾争议基本缓解的情况下,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记,即由书记员电子记录庭审全过程,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无误后,做为庭审笔录存档待查,也做为案件裁决的重要证据。严格的庭审程序是维护法律正义的重要环节,这个程序仲裁庭每年要周而复始的重复着几百遍。
多年来,白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秉承“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一碗水端平,当好中立人”的办案理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对无法调解的每个案件都开庭审理,让双方当事人在感受程序正义的同时,更感受到法律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