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洮北好人”线索的公告
按照我省《吉林好人 引领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关于开展“吉林好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洮北委宣传部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洮北好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行各业的干部群众,包括在市内学习、工作、生活的外来人员和驻地官兵,不限年龄、身份和籍贯,均可参选。
二、评选类别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事迹真实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其主要事迹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助人为乐类: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类:在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伸张正义,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险,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类: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较高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类:具有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恪尽职守,勤于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赢得群众好评。
孝老爱亲类:孝敬父母,夫妻恩爱,育子有方,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善待亲人,在亲属有困难时,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活动步骤
(一)推荐
“洮北好人”候选人的产生,采用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媒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邮寄信函请注明“‘洮北好人’评选”字样。
通信地址:洮安东路67号 洮北区委宣传部
邮编:137000
联系人:赵勇
电话:3245929
征集线索时间:7月15日——7月25日
(二)审核
区委宣传部要对向上推荐人选的事迹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审核,在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集中公示。
(三)公布结果
“洮北好人”评选结果在区内主要媒体上公布,并拟于8月份开展“洮北好人发布厅”活动。
中共洮北区委宣传部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