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拿着全市最低工资每月一千二百元,上半天六个小时,天天上没有节假日。近几日单位领导班子开会研究了一个制度,发下来叫征求意见薄的东东,上面标明将按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涨绩效工资。大家可看好了这不是涨工资,叫绩效工资,首要前提是不能迟到,迟到十分钟扣五分十元钱————俺们就不明白了,这样下来涨的这点不会都扣没了吧。还有既然是征求俺们老百姓意见了,那为啥俺们提单位行政的也每天上六个小时,和俺们开一样工资,人家还有周六周日,人家咋比俺们一年多休一百多天呢。结果单位领导回复说单位属于企业自负盈亏,自己单位说了算,不能和其他单位比,咱们单位就是这个性质。无论啥性质是不是也应该按劳动法来呢,劳动法不是也说,周六日能串休的给串休,单位实在串不了的要按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给大家加班费。俺们要求不高,不能百分之二百,少给点或者每个月让俺们串俩天三天不行吗。而且单位领导还拿张纸,让每一个工人往上面签自己名,就是同意单位一切规章制度。俺们就不明白,单位涨工资还有订规章制度,不是正常的事情吗,俺们犯错了单位可以正常扣工资啊,为啥要俺们签字。现在单位人心惶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