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杯”全国楹联大赛征稿启事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江川农场为促进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彰显“好粮源自北大荒,江川稻米第一香”的文化品牌,展现农场在四个文明建设中取得的成就,赞美农场的山水景观,与黑龙江省楹联家协会共同举办“江川杯”全国楹联征评大赛活动。
具体事宜如下:
· 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江川农场
·
· 征联范围:
广大楹联爱好者
· 征联内容:
·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围绕主题、健康向上。每副作品必须有题目。
2、符合中国楹联学会颁布的《联律通则》,反对运用朱氏规则。新旧四声均可,但一副作品中不得混用。用古四声的请注明。
3、每位作者来稿不超过5副,欢迎中短联作品,最多作品字数不超过30字。作品中用典请注明出处。
4、来稿请写明作者姓名、邮编、详细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等,以便及时联系。
5、信函或电子邮件只能选择一种方式。欢迎电子邮件,信函需正楷书写,字迹潦草者不予录选。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三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六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100元;入围作品可编入书内。凡获奖者均颁发证书。主办单位对所征集的作品有出版权和使用权。
六、活动安排
征联活动于见报之日启动,2013年8月31日截稿。
七、注意事项
1、大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凡与大赛有关人员一律不得参赛。评奖结果将在《中国楹联报》《黑龙江联坛》和《联雨文风》等报刊和网站上公布。
2、本次征稿要求原创新作品,一旦发现剽窃抄袭,一律取消参评资格,造成负面影响的,大赛组委会在互联网站和报刊上声明批评。
3、大赛结束后,择优编辑一部楹联作品集。凡入书作者,主办方不再支付稿酬,但可免费赠阅作品集。
八、活动组织机构
1.大赛组委会
名誉主任:
孟传生 黑龙江政协原副主席 黑龙江省楹联家协会主席
邹积慧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副局长 黑龙江省楹联家协会顾问
主 任:
陈太平 江川农场党委书记
李国锋 江川农场场长
副主任:
刘化莲 江川农场党委副书记
刘兴君 中国楹联学会常务理事 黑龙江省楹联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马 杰 中国楹联学会理事 《中国楹联报》副社长
成 员:
丁广惠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授 黑龙江省楹联家协会副主席
柳成栋 中国楹联学会名誉理事 黑龙江省楹联家协会副主席
杨克炎 中国楹联学会常务理事 哈尔滨市诗词楹联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邱宏伟 江川农场党委宣传部部长
张雷 江川农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彦明 江川农场党委宣传干事
任 星 江川农场党委宣传部干事
2、大赛评委会
主 任:
刘兴君 中国楹联学会常务理事 黑龙江省楹联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副主任:
刘化莲 江川农场党委副书记
马杰 中国楹联学会理事 《中国楹联报》副社长
评 委:
王新波 中国楹联学会常务理事 大连市楹联家协会主席兼秘书长
孙 英 中国楹联学会常务理事 吉林省楹联家协会副主席
郑元通 辽宁省楹联家协会秘书长
赵宝海 黑龙江省楹联家协会副秘书长 北大荒诗词楹联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鄂明尔 中国楹联学会理事 黑龙江省楹联家协会副秘书长
邱宏伟 江川农场党委宣传部部长
九、投稿方法
1.提倡电子投稿,电子邮件请发至jcncxcb@163.com 注意:电子稿件直接发送至信箱界面, 请不要使用附件发送。
2.书信稿件请寄至:黑龙江省桦川县江川农场宣传部楹联大赛办公室。邮编:154302。联系电话:0454-8191022
注意:以上两种投稿方式任选一种一次投出,最好不要重复投稿。 应征者创作楹联作品时,可参考江川农场网http://www.hljjcnc.com/ying(公告公示)栏查询江川农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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