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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原创]也许爱了,貌似爱过

  • 哎U+OU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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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2242
  • 回复:8
  • 发表于:2011/3/16 15:08:25
  • 来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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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以此文回复一粒米的阶层推荐文章《贱事做尽,他不爱你》,之后共享此文,赠给所有执迷不悔的人。
所有的事情都围绕着一个我喜欢了很久的一个人,不知道应该是五年还是六年,或者更久,虽然众所周知,我今年24岁。这里,暂且称呼他为wan。
我很抱歉,对自己还有我身边被我用一个名字折磨了三年的兄弟们。两年前的2月28日,我删除了所有关于wan的记录,封存日记,清除手机号码,清空收件箱,校内拉黑,非常狗血的行为,其实,我们不是分手。因为是最悲催的单恋,他不喜欢我,至于多么不喜欢,我就不知道了。事实是这样的,wan的号码,我倒背如流,那些短信我朗朗上口,所有的朋友们,我和他那么点事,被无限次重复。
在之后的两三年,我坚持对自己负责对别人公平的原则,一直没有恋爱。高喊着不婚主义使劲看帅哥发花痴,其实,wan是我的解不开的心结,我觉得既然决定一个人,不妨就等下去,也许会有奇迹,原谅双子的人,都很能幻想。
好了,前景铺垫到此。
到现在为止,看过文章之后,我庆幸很给自己留余地,然后,脸不红心不跳,转身离开。他不爱你,无论做什么,这都是无法抗衡的结果。
昨天在校内看到wan的照片,酒醉微醺,在日志里写到“不过尔尔,反问自己why,一笑悠然。过往云烟”。原来还会忍不住去wan的校内上看下,然后很罪恶的离开,现在照片放在那随便看,懒得看了。我记得他蛮帅的,白皙俊朗,现在开始怀疑自己的审美。
其实,我已经不记得了,爱或者不爱。很多人认为的我是因为wan才会不去恋爱,也许会有他的原因,但并非全部,我是足够冷情的人,尤其面对感情,超乎寻常的理智,令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我已经不想付出不确定的感情,年纪大了,懒得吵来吵去的恋爱,看着那些甜腻的恋人,厌倦。
wan究竟有多重要?我并知道。也许别人认为我付出了很多,至少时间是的,其实呢?我们没有一天朝夕相处的时间,通讯里除了抬杠还是抬杠,我不会小女人的嘘寒问暖,关心鼓励,也从来没有尝试过为他改变自己。了解的人会知道,三年前三年后,我还是一副老样子。
至于其他,那个天下第一小妾董小宛,真是虚化的贤良淑德,就算打不死我,也变不了那么贤惠。不说忍得了夫君的虐待凌辱,就是基本的家务和厨艺,都是极大地挑战。至于打死我,死了,就真的没有可能了。
所谓贱事做尽,我想我是真的没有尝试过,不够洒脱并且果决,却是真的。他不爱我,我老早知道,并且接受,好像,在我的世界里,并没有预留他的位置,也从他和我的室友暧昧的时候,真亦假假亦真,如果他都不重要了,这些往事,也不重要了。留下的病根,不喜欢别人骗我,却是真的。谁都不希望再在同一处伤口上,再插一刀,会很痛的,我不喜欢。
我是属于我的,the one。选择我的人必然要接受我的全部,优点以及缺点,否则,不合格,当掉。
我想,会有人懂得。
 
  
  • 哎U+OU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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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1/3/16 15:09:06
  • 来自:吉林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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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事做尽,他不爱你》原文,待续
  
  • 我有我的轴式魅力
  • 发表于:2011/3/16 15:59:44
  • 来自:吉林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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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许的感动,在脑缝儿间撒出。
  
  • 天使s爱m美丽
  • 发表于:2011/3/16 19:43:12
  • 来自:吉林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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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长
想看看文章
标题很帅
  
  • 哎U+OU咖啡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1/3/16 22:03:38
  • 来自:吉林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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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爱的还不满足,你唱歌,就是王菲,你要爱的走火入魔著书,还说不定可以有感而发,有名著传世。 
他还是说你傻。 
就算是人家肾不好,你割肾让肝,他眼睛瞎了,你自杀挖眼角膜,他心脏不好,你连心都挖。 
对不起,他嫌血腥。 
他——依——然——不——爱——你 。 

服气了没有,但这就是现实。 
也就是人家不爱你就是不爱你,别的东西都可以拼一拼,只有这种事情,拼是没用的。 
  • 哎U+OU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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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1/3/16 22:04:48
  • 来自:吉林
  1.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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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个文章是因为今天在图书馆看了一篇文章叫《天下第一小妾》,写的就是董小宛。 
董小宛不是那个电视剧里的董贵妃,而是真人,才情过人,长的很好,当时名动一时,能在史上留名的肯定不差。 
就这样的女人,当然会爱才子,那个时候流行爱才子,就跟我们追星一样,当才子很吃香的。 
她爱上了一个才子,姓冒,两人偶然在文学对联诗词聚会上遇到了。 
用不通俗的比喻就是金风露玉一相逢,用通俗的比喻就是干柴遇烈火。 
微风,凉月,美酒,暧昧,才子,佳子,不出事才是鬼事。 
但是,冒大才子先是跟她一夜情,之后,死活不肯要人家,这董小姐就开始了爱情绝地追杀。 
杂志是这样写的,说董小姐追到某城市的码头,招遇了索马里海盗,被洗劫一空,她为了不打扰冒大才子考功名,饿了两天,等人家功名都搞定了才出现。 
然后呢,那个大才子还是不肯,她就绝食,不吃不喝把自己冷死在雨里,当然文坛老大一个姓钱的,就是某名妓有非常关系的大才子看不下去了,发了话,冒大才子才把她收为小妾。 
董小姐做了小妾后,据说是,老公吃饭,她站着看,在公婆和大奶面前,就差把自己贬到土里去的,大气也不敢放,这也就算了,人家一天织一匹布,她还要为了给老公创经济效益,织十匹,而且都精美得不得了。 
相夫教子,温柔大方,从来不用老公钱,还倒给老公钱。 
你猜这样的下场是什么,她老公就爱她了。 
那是言情小说,我们说的是事实。 
真相是,冒家两次出门逃难,她老公当场就想把她踢下车,每回都想把她丢在兵荒马乱里给折腾死算了,是她公婆看不下去,非要带上她,毕竟路上也是要吃饭的,也要个能干的人当丫环用是不是。 
可怕的是,董小姐知道老公要抛弃她,还满脸微笑(她不是写恐怖小说的,她要是写恐怖小说的,第二天,全家就可以吃上人肉包子了。)的说:“没关系,你幸福,我幸福,你快乐,我送死。” 
这个天下第一小妾,最后如何了,二十九岁的时候活生生的累死了,那男人到死,也不爱她。


  • 哎U+OU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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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1/3/16 22:05:37
  • 来自:吉林
  1.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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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为这就是明朝那点小事儿,放眼望去,现在很多女人都有这个潜质啊。 
人家不爱,还非要追着哄着捧着宠着那个男人,男人皱一下眉,刀山火海,指哪打哪,这种女人就是可以随时在上战场的时候,用在前面做肉盾用的,为喜欢的男人所谓是贱事做尽。 
贱事做尽又如何,他不爱你。 
男人又会如何?本着送上门都是便宜货的原则,跳到掌心里的东西,能好到哪里去,要不是费力气去追,如何会懂得珍惜,就算是母狗,抢来的也比送上门的女人强。 
千万不要有言情情怀,以为那个男人会对你这种贡献有一点感动,操,就算是有,看快女还会感动的投票,感动算什么屁事,值钱的话,男人可以批发几亿。 
经常有杂志里写,一个女人坚持发短信喊一个男人起床,喊了几年,那个男人,就视她为真爱。 
怎么可能?神经病,现实中你喊喊试试,很快人家女人就打电话来说:“你为什么给我老公发短信?” 
生活永远比小说精彩。 
不爱你就是不爱你,对你不感兴趣,对你完全没有牵挂,对你就是如同对一个大白菜,还是水煮大白菜,吃不吃都无所谓,因为不喜欢你,所以,对不起没办法,你贱事做尽,我还是不爱你的,对我再好也没用。 
女人又能怎么办?你就是把自己一条条的撕了,化成了灰,都没有一点办法,你就是把他给砍成肉泥,吃到肚里,也没办法,你就是把这个地球炸了,宇宙平了,也没办法。 
没办法,就是没办法,但至少还是先明白这个事实吧!然后再痛痛快快的哭一场。 
哭完了,你可以选择继续犯贱,也可以选择让别人为你犯贱,就看你想怎么选了。

论坛首席论坛首席
  • 发表于:2011/3/17 11:23:47
  • 来自:吉林
  1.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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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转身了、已经错过了、就不该活在回忆里、
人总是要回归到现实生活中的、
沿途的风景很美丽、不要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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