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7时许,洮南市公安局瓦房镇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张某报警称,自家彩钢棚内储存的碎玉米秸秆起火,火势正在蔓延,情况危急。
接到报警后,瓦房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在民警与周边村民全力扑救下,火情很快得到控制。随后,民警针对起火原因开展现场勘察。通过调取监控,民警发现在1月11日22点30分左右,一名男子将燃烧物抛进张某家彩钢棚,据此民警判断该案系一起人为放火案,但由于夜晚光线差,监控未能拍下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民警根据线索开展走访调查,很快民警发现曾有放火前科,且在案发后行为异常的村民徐某具有重大嫌疑,民警将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讯问。到案后,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放火损毁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并交代自己与张某因琐事心生不满,产生报复心理。1月11日晚,徐某用铁锹将未燃尽的玉米芯碳火端到张某家大门口,顺势将碳火从敞开的大门抛进彩钢棚内,将彩钢棚内存放的碎玉米秸秆点燃。
目前,嫌疑人徐某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罪被洮南市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