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消费扩内需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2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吉办电[2021]16号)文件精神,抢抓春节消费黄金期,营造节庆氛围,拉动节日消费,我市拟于春节期间开展新一轮消费券促销活动,投入金额300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消费券获得方法
(一)消费券促销活动从2021年2月19日至3月19日持续开展。活动期间内,各类型消费券每周五集中投放1次,消费者无需抢券,只需要在指定的商家利用“云闪付” APP进行消费承兑,票券面额全额抵扣,不能叠加使用。
(二)本次消费券共发放四期,每周为一期。一周内未使用完的消费券自动滚动到下一周。
二、消费券面值
(一)成品油类。成品油类消费券面值设置为100元和300,共计5200张;
(二)家电类。家电类消费券面值设置为200元和500元,共计2800张;
(三)零售类。零售类消费券面值设置20元和50元,共计35000张;
(四)购车类。购车类消费券面值设置3000元和5000元,共计100张。
三、消费券使用
(一)成品油类。消费者在指定企业充值加油卡单次消费满400元且不超过1000元可享受立减100元的优惠,单次消费满1000元可享受立减300元的优惠。
(二)家电类。消费者在指定家电企业单次消费满800元且不超过2000元可享受立减200元的优惠;单次消费满2000元可享受立减500元的优惠。
(三)零售类。消费者在指定零售企业单次消费满100元且不超过200元可享受立减20元的优惠;单次消费满200元可享受立减50元的优惠。
(四)购车类。消费者在实体店购车金额满5万元且不超过15万元可享受立减3000元的优惠;购车金额满15万元可享受立减5000元的优惠。
所有类型消费券每个投放周期单用户只能享受一次优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四、活动规则
各类型消费券分别于2021年2月19日、2月26日、3月5日和3月12日集中投放。每次早8点投放固定名额,消费者在3月19日前承兑,逾期消费券收回。使用时间以各商家营业时间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参与活动的用户需要在银联云闪付APP绑定手机号码,并完成实名认证。
(二)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获得的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依规查处。
(三)参与活动的商家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有序排队管理和场内外客流疏导,防止扎堆聚集。如管控不力,则被取消活动资格。
(四)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应主动配合商家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佩戴口罩、主动测温,出示健康码,保持安全距离。
(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通告为准。
(六)平台咨询电话:银联云闪付客服电话95516。
(七)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436-3203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