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星期四)至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清明节高速路实行免费通行的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2018年清明小长假期间,从4月5日0时至4月7日24时,全省高速公路将对七座(含七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实施免费通行的政策。
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期间,高速公路将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收费站免费车道对小型客车不发卡抬杆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