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被盗财物金额320元,报案时却一下说成3万多元。立案后,白城市公安局洮北分局长庆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很快将此案告破。日前,报案人孙某因涉嫌谎报案情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
7月5日8时许,白城市区某婚纱摄影店经理孙某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称该店刚刚发生盗窃案,丢失现金3.2万元和一串彩金项链。因案情重大,该局长庆派出所接警后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查工作,通过各种侦查手段,于7月8日晚将犯罪嫌疑人马某、王某、马某某等3人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马某等3人只盗窃320元现金。于是,办案民警开始倒查报案人所谓被盗3万多元的来由。
面对办案民警的质疑和调查,孙某最终承认报假案的真正目的。原来,孙某是为了引起警方的重视才夸大案值,故意把案件搞大。最终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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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骚扰110、谎报警情危害多,并且一旦发现,报警人将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