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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白城市工商局提醒:企业不年报,信用将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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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7/5/23 15:28:03
  • 来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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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工商局温馨提示:
       我市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将于2017年6月30日结束。请尚未进行年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吉林),网址:http://jl.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及早完成年度报告公示。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度报告咨询电话:

白城市工商局企业科:3609011、3609022

白城市工商局个体科:3609018

白城市工商局企业规范管理分局:15714467716

白城市个体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分局:3246619

白城市工商局洮北分局注册所:6589345

白城市工商局洮北分局审批办公室:3519629

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335215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215022

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299030

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8443644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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