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政府不发放退休金合理吗?
回答:0 浏览:1637 提问时间:2015/6/3 15:34:09
您好!我母亲1984年6月参加工作,1984-2003在居民街道办事处任委主任,2003年居民街道办事处体制改革,成立社区,经过民主竞选为社区书记,并连任4界。14年12月份任满退休,工龄31年半。在30多年工作期间,街道办事处从未给与办理养老保险等一系列劳动保障!2010年时,每月工资仅有360元,为老年生活担忧,自己借钱买了一份保险。现在退休了,居民街道办事处以有保险为由不给发放退休工资。找市街道办,无果。找主管街道工作的副市长,经过半年多时间的研究,每月给270元生活费。在当今社会,270元真是杯水车薪!请问,像我母亲这种情况,政府是否应该发放养老金?如何走法律程序?